广东人注意,以后到门诊看病,建议这53种常见病不要打“吊针”!

对于一些小病小痛来说,

“打吊针”通常不是医生首选。

一生病就输液

不仅医疗费要多花

而且可能增加一些不必要的风险。

所以,

世界卫生组织早就提倡:

“能口服就不注射,

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”

“取消普通门诊抗菌药物输液”

被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列为

2017年拟作出的12项重大行政决策之一。

广东今年上半年还出台方案,

将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

逐步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。

但究竟哪些病可以“打吊针”

哪些病不建议打

难道就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吗?

现在终于有了。

广东省卫计委办公室近日下发文件指出

以后市民在全省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就医,

有53种常见病原则上

不需要输液!

省卫计委红头文件 规范静脉输液

记者在深圳市卫计委官网看到,该网站早在今年的7月19日,就挂出了广东省卫计委办公室下发的红头文件《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》。

(拉到本文最后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文件原文)

该《通知》要求各地门急诊,只有在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:

“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、严重吸收障碍(如呕吐、严重腹泻等), 以及出现病情危重,发展迅速,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。”

另外,《通知》明确了可以静脉输液的指征:

这53种病不需要输液!

记者发现,广东省卫计委办公室在7月17日落款下发的这份《通知》指出,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,53种常见病多发病在门急诊原则上不需要输液。

内科

1.上呼吸道感染:普通感冒、病毒性咽喉炎

2.急性气管支气管炎,体温38℃以下

3.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

4.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

5.肺结核(播散型肺结核除外)

6.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窘迫

7.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

8.无并发症的水痘、流行性腮腺炎、风疹

9.高血压亚急症

10.慢性浅表性胃炎

11.无水、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

12.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

13.轻度结肠炎

14.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

15.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

16.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

17.急性膀胱炎

18.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

19.单纯的房早、室早

20.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性疾病

21.无特殊并发症的、阿尔茨海默病(老年痴呆)、面肌痉挛、运动神经元疾病、多发性抽动症、睡眠障碍、焦虑、抑郁症、偏头痛

22.癫痫(癫痫持续状态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)

23.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、二级预防(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)

24.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、肾病综合征、慢性肾小球肾炎、蛋白尿

外科

1.体表肿块切除术后

2.轻症体表感染(无发热,血象正常)

3.轻度软组织挫伤

4.小型体表清创术后

5.浅静脉炎

6.老年性骨关节炎

7.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

8.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

9.慢性劳损性疾病

10.慢性膀胱炎

11.慢性前列腺炎

12.前列腺增生

13.无合并症的肾结石

14.精囊炎

15.急性鼻炎、各类慢性鼻-鼻窦炎、过敏性鼻炎、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

16.急性单纯性咽炎、慢性咽炎、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

17.急性喉炎(重症除外)、慢性喉炎

18.急慢性外耳道炎、急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、外耳道湿疹、鼓膜炎

妇科 1.慢性盆腔炎

2.慢性子宫颈炎

3.无症状的子宫肌瘤

4.前庭大腺囊肿

5.阴道炎、外阴炎

6.原发性痛经

7.不合并贫血月经不调(功血)

儿科

1.上呼吸道感染:病程 3 天以内,体温 38℃以下,精神状态好。

2.小儿腹泻病: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者。

3.毛细支气管炎:轻度喘息者。

4.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峡炎:无发热、精神状态好,血象不高者。

实在要输液 医生得附说明

记者注意到,虽然《通知》明确了原则上不输液的疾病,但不意味着全部一刀切。

《通知》指出,今后治疗中,基层医院医生对于53种疾病的患者,原则上不采用静脉输液,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。

要求定期开展输液处方点评

《通知》还要求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开展处方规范性点评的基础上,组织开展静脉输液处方点评,重点关注输液的必要性。

要加强处方审核,对用药不适宜处方,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,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;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,应当拒绝调剂,记录并告知处方医师,按照有关规定报告。

《通知》还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,每月随机抽查1周门急诊处方至少30例(不少于6种常见病多发病,涵盖内科、外科、妇科、儿科等)。对抽查处方(用药医嘱)进行点评,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,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,跟踪管理,持续改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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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昨天(7月24日)从广州越秀区、海珠区一些社区医院了解到,他们表示暂未收到此通知。

今天,记者查询广州市卫计委官方网站,也暂未查到该文件。

文:信息时报记者 张秀丽

广州参考·广州日报编辑 刘宇

【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“广州参考”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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